提问
我公司近期取得了一笔“不征税”收入,对方要我开具增值税发票,请问我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回答
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一般情况下不得开具不征税发票。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和最新的商品编码范围,如果取得以下16种情形的不征税收入,可以使用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开具编码为“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税率栏为“不征税”、税额栏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16种情况你们都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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