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征税要动真格了。
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2020年电子商务税收数据分析应用升级完善和运行维护项目中标内容。据项目概述显示,为更好的推动数据应用项目建设,根据数据应用需求内容的不同,结合税务总局数据治理的总体要求,以服务税收管理和方法创新为核心,以大数据云平台为基础,建设数据应用项目第1包电子商务税收数据分析应用(以下简称电商分析应用),完成对相关互联网电子商务数据的监控、采集、清洗、加工与汇总,并与税收业务数据匹配、比对、分析和应用。电商分析应用项目的整体功能包括电商信息采集、电商信息处理、分析统计和系统管理四大模块,其功能涵盖业务数据的采集、处理、分析应用、结果展示。
电商分析应用所需电商相关数据均来自互联网,数据采集后导入大数据云平台,电商信息处理与分析统计功能在大数据云平台上实现。其中,电商信息处理需要与相关税收业务数据进行匹配和比对。
这也意味着,升级完成后,国家将正式开启对电商税收的严查工作。留给线上商家们整顿的时间不多了。
电商征税一波三折,这次重点“查漏”
2013年启动,经过五年四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下称《电商法》)在千呼万唤中出台,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电商法第11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这是首次将电商纳税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但事实上,《电商法》实施近两年时间内,平台数据与税务部门之间并未完全开放,部分企业利用这个灰色地带“逃税避税”。其中,不开发票和“刷单”成为税收困境的核心问题。
针对这一现象,今年5月,不少网店店主收到了当地税务部门发送的“风险自查提示”,要求企业自查近3年(2017—2019)来存在的漏报税情况,并补缴税款及收纳金。据悉,北京第一批通知了2000家企业,广东也有不少电商卖家收到了此类通知。
然而一个月后,税务总局紧急叫停“电商补税”,国家税务总局还专门发布了《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禁征收“过头税费”的通知》,规定严禁征收“过头税费”、违规揽税收费以及以清缴补缴为名增加市场主体不合理负担。换句话说,电商商家不用追缴少交或漏交的税了。
该通知还提及,要“建立健全税费收入质量监控和分析机制,利用大数据完善分区县、分税种、分时段的收入实时监控体系”。近日,《2020年电子商务税收数据分析应用升级完善和运行维护项目》公告的发布,就是对该要求的落实,通过大数据加强税收监管。
换言之,此次升级完成后,网店信息将和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实现共享。“瞒报谎报”“刷单”等征税盲点或将不复存在,过去逃税的“漏网之鱼”也将无处遁形。
税务总局升级电子商务税收数据分析系统
1、根据电子商务平台目录清册持续优化电子商务类型划分体系和分级监测指标体系,持续采集电子商务平台相关数据,建立常态化监测池、观察性监测池和响应性监测池。2、扩大数据采集整合范围,对现有外部监测数据、后续新增监测数据、市场监管部门推送数据、外部信息交换数据、互联网公开研究报告数据、有关部门备案数据和税务部门内部数据进行集中整合。优化数据加工和整合,进一步丰富数据维度和提升数据融合加工效率,为电子商务税收数据分析报告编制提供高效的数据加工能力保障。3、优化项目数据处理系统,维护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相关数据代码标准规范,持续统一规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数据标准。梳理数据采集、数据清洗、加工汇总、数据存储、分析挖掘、结果展现流程,精简数据加工链条,提升电子商务税收数据的数据质量和分析效率,为各主题分析报表、标签技术引入和自主探索分析提供高质量稳定的数据供给和分析环境。
4、开发画像分析和自主探索分析模块建设,在当前电子商务税收数据统计分析应用基础上,重点聚焦服务决策需求和风险监控目标,优化指标体系,聚焦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区域协调、结构特征、税负水平、纳税遵从度、涉税风险等信息,完善电子商务运行情况系列报表。升级完善电子商务分析报表功能和报表的定期编制功能,全面、清晰、直观展现当前电子商务宏观发展情况和税收征管情况。
5、针对电子商务发展业态多变特点,开发灵活统计和报表展现功能,实现灵活微观统计分析和自助式统计分析,确保后续需求的及时快速响应。开发画像分析功能,通过标签技术实现对平台、商户等分析对象进行多特征画像分析,实现从宏观经济转向微观实体分析,支持税收遵从度模型、税收流失风险模型等数据科学应用分析。开发自主探索分析模块,充分结合当前应用广泛的数据建模方法,应用主流算法,对电子商务税收数据开展相关建模分析。
6、为满足当前快速发展且多元化的分析需求。在电商分析应用的实施成果基础之上,拓展运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从多维度对数字经济业态进行了解和分析,并形成专业分析报告,有效地支撑总局对于数字经济税收征管体系的政策研究和规范制定等工作开展。
7、持续做好项目运行运维服务,为电子商务税收数据稳定供给和分析应用稳定运行提供保障。项目运维工作主要包括数据采集服务、数据运维服务、业务运维服务、应用环境保障及驻场管理服务。
建立数字经济税收征管研究
近两年以电子商务为主的各类数字经济新业态层出不穷,呈现爆发趋势。社交电子商务、直播电子商务、微商等迅速壮大,经营主体更趋多元化。数字经济不同于以往的传统经济模式,是一种新经济、新业态,日新月异、专业性强,既涉及国际税收竞争,也涉及千家万户的经济利益,同时也会影响到税收征管的公平与效率。因此,为满足当前快速发展且多元化的分析需求。拓展运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从多维度对数字经济业态进行了解和分析,更为有效地支撑总局对于数字经济税收征管体系的政策研究和规范制定等工作开展。
数字经济的新型业态分析。以电子商务为主的各类数字经济新业态层出不穷,呈现爆发趋势,经营主体更趋多元化。对数字经济的新型业态进一步分析研究,为总局掌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及开展税收对策研究提供数据支撑。
征管要素分析。数字经济不同于以往的传统经济模式,是一种新经济、新业态,日新月异、专业性强。传统税收征管模式面对新经济、新业态时出现不适用的情况逐步暴露和显现,需加快对新经济、新业态的业务模式和经营行为研究,开展征管要素分析。
征管流程预研。针对数字经济的特征,从基于属地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税收征管、基于纳税居民属性的自然人税收征管、基于交易实质的数字经济税收征管等三个方面,预研相关管理流程和规范。
在流量越来越贵的当下,不少商家本身面临较大压力,而电商税收的规范化,势必会增加商家的运营压力,生存空间变窄。
另一方面,电商渠道大量生存在灰色地带的商家,将被暴露在“阳光下”,偷税漏税行为有望得到整顿。
有人认为,电商征税趋严,线下市场或会因此迎来部分品牌回流。但也有行业人士并不认同该说法。“以后线上没法逃税,所有电子痕迹都可以追踪。但线上仍比线下有优势,线下市场不会因此迎来部分品牌回流。”
在他看来,线下成本仍然偏高于线上,线上平台卡着线下脖子,后者几乎没有还手之力,即便电商税收严苛了,电商平台在商业活动中仍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
但也有不少行业人士认为,这种电商征税模式实操难度大,原因在于电商红利期已逝,利润空间在压缩,征税将加大运营难度,不同地区税负率难以达成统一,另外,目前对线上商家征税采取的是中标机制,也就是说,有人先征税,有人后征税,这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引发行业恐慌。
在此背景下,经过野蛮生长的直播电商,随着监管的趋严,以及电商税的压力,或将逐步进入规范化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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